招生系所:
系別所 | 班級代號 | 課程代號 | 課程名稱 | 師資 | 學分 | 備註 |
教 育 研 究 所 | 83182 | 83215 | 電腦網路教學研究 | 楊錦潭 | 2 | 星期五/六/日/ |
83183 | 83227 | 教育政策研究 | 曾大千 | 2 | 星期五/六/日/ | |
83184 | 83244 | 學前教育研究 | 劉筱惠 | 2 | 星期五/六/日/ | |
83185 | 83256 | 職場心理學研究 | 林志哲 | 2 | 星期五/六/日/ |
註:上課時間先依上表所列為參考 ,實際上課時間及教室將另行公告。
依 據: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。
學分與結業:
1.學分班課程每一學分須上課18週。
2.修讀期滿經考試及格且缺課未超過1/3者,可獲頒學分證明書,經研究所獨立招生 錄取,所修之學分,由系所核可後酌予抵免(學分抵免依各系所規定之)。
報名資格:大學或專科畢業三年具有符合教育部規定報考研究所之標準者。
收費標準:教育研究所課程每學分5800元,觀光所課程每學分6100元,雜費每人3000元。
上課時間:108年09月起陸續開課。
上課地點:銘傳大學金門校區(金門縣金沙鎮西園里德明路105號)
1.專班課程參加人數未滿最低人數,恕不開班並全額退費;隨班修課程若正規班選課人數未滿本校最低之規定,則該課程停開並全額退費。
2.自開課日起兩週內可辦理轉班,逾期恕不受理。申請轉班憑收據及學員證辦理,已額滿班別,則不予受理。
3.報名繳費後,因故休學者,其退費標準依據教育部頒訂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第 17條辦理,申請退費時攜帶繳費收據正本:
(1)未開班或未達開班人數,全額退費。
(2)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上課日前退學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
(3)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,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報名辦法:
1.檢附資料:(1)報名表、(2)研習費用、(3)畢業證書影本、(4)身分證影本(請帶正本驗後歸還)(5) 照片1張
2.現場報名:金門縣金沙鎮西園里德明路105號 銘傳大學
3.郵寄報名:請以掛號信寄送「金門縣金沙鎮西園里德明路105號」銘傳大學產學暨推廣處收
4.以現金、ATM付款 ※ATM帳號為10348+身分證字號數字部分,銀行代碼012
報名時間: 即日起周一~周五09:00~17:00
洽詢電話: (082)355233 傳真:(02)2883-9008
E-mail : ichi@mail.mcu.edu.tw